彭澤縣彭湖灣工業園污水處理廠 擴建工程建設項目(近期10000m3/d)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根據《國務院關于修改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管理條例〉的決定》(國務院令第682號),以及環保部《關于發布<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>的公告》(國環規環評[2017]4號),現將彭澤縣彭湖灣工業園污水處理廠 擴建工程建設項目(近期10000m3/d)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內容及自主驗收意見公示如下: 項目名稱:彭澤縣彭湖灣工業園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建設項目(近期10000m3/d) 建設地點:彭澤縣彭湖灣工業園區東北側 建設單位:彭澤縣城發水務有限公司 公示內容: 廢水:擴建項目用水主要為分析化驗廢水、藥劑配置廢水、員工生活廢水、綠化廢水、道路清洗廢水、污泥濃縮脫水機濾布沖洗廢水。 清洗道路及綠化廢水經道路、植物吸收、土壤入滲、蒸發等過程后,不外排。分析化驗廢水、藥劑配置廢水、員工生活廢水、污泥濃縮脫水機濾布沖洗廢水直接進入廠區污水處理廠處理。尾水達《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18918-2002)中一級A標準要求。最終排入長江。 廢氣: 1)有組織廢氣 本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工藝過程中產生的惡臭氣體。本項目新建的AAO池厭氧缺氧段、污泥池、污泥脫水間進行密閉收集,收集的廢氣經生物濾池處理,處理后經15m高排氣筒高空排放。 2)無組織廢氣 主要為工藝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無組織廢氣,主要控制措施為:加強廢氣收集系統和廢氣處理系統的密閉性和處理可靠性,盡可能的減小廢氣逸散量,并提高廢氣處理系統處理效率,減小廢氣排放量。 噪聲 項目高噪聲主要來自各機械設備等產生噪聲,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,采取墻體隔聲、廠區綠化吸收等措施,減小噪聲的影響,使廠界噪聲滿足《工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》(GB12348-2008)中3類標準要求。 4.1.4固體廢物 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為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柵渣、沉砂、生活垃圾、含廢油抹布、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污泥、廢潤滑油、實驗廢物(實驗廢液、變質失效后的實驗試劑)。 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柵渣80t/a、沉砂72t/a、生活垃圾1t/a、含廢油抹布0.005t/a統一交由環衛部門處理。 (2)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污泥:污泥的產生量約500t/a,集中收集后,交由弋陽海創環??萍加邢挢熑喂咎幹?。 (3)廢潤滑油:廢包裝袋的產生量約1t/a,交由弋陽海創環??萍加邢挢熑喂咎幹?。 (4)實驗廢物(實驗廢液、變質失效后的實驗試劑):產生量約2t/a,交由弋陽海創環??萍加邢挢熑喂咎幹?。 地下水:驗收監測期間,本項目地下水監測檢測項目均滿足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14848-2017)表1中Ⅲ類標準限值要求。 地表水:驗收監測期間,地表水監測檢測項目均滿足《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》(GB3095-2002)中Ⅲ類水域水質標準限值要求。 公示時間:2023年4月14日-2023年5月15日,自公示之日起20個工作日,公示期間,對上述公示內容如有異議,請以書面形式反饋,個人須署真實姓名,單位須加蓋公章。 建設單位聯系人:舒總 聯系電話:18379629912 |